前期物业管理备案


实施主体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机构
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公开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即办
咨询电话 0632-5081811 投诉电话 0632-5081890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可以在线申报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北辛中路2600号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H309、H310窗口  受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实施依据内容摘要
1、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前,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住宅小区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清单及其产权归属等资料报务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商品房销售时将上述资料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内容。”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该事项不收费

受理条件
1、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前

申报材料 情形分类: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获取渠道 示例样表 空白表格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申请人自备 必要  样表下载
临时管理规约 申请人自备 必要  样表下载
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申请表 住建局网站下载 原件1份  必要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住宅小区配套建筑清单及公共设施设备清单 申请人自备 原件1份  必要  样表下载
物业管理用房等权属资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1份  必要  样表下载
行政审批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1份  必要  样表下载
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1份  必要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