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给付


实施主体 滕州市民政局 承办机构 滕州市民政局
基本编码 370511007000 实施编码 11370481k21234119r4370511007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63.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4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省级:指导监督责任。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开展行政给付工作。 市级:指导监督责任。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开展行政给付工作。 县级:直接实施责任。1.及时公布相关给付政策;2.依法依规对符合给付条件的对象进行核实,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统一证件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厅(滕州市龙泉路1516号)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窗口,各镇街
咨询电话:0632-5595302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厅(滕州市龙泉路1516号)办公室窗口
投诉电话:0632-551302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厅(滕州市龙泉路1516号)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窗口,各镇街
窗口名称: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厅(滕州市龙泉路1516号)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窗口,各镇街
窗口编号:01号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 第三十一条:“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查看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办发〔2016〕91号 (十六):“完善财政支持和投融资政策。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各地要建立健全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统一设计、分类施补,提高补贴政策的精准度。” 查看原文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鲁民〔2018〕99号 第一、二、三、四部分 查看原文
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9年12月1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4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各级人民政府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60-99周岁低保老年人以及生活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申请表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申请材料可在申请窗口领取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
审核 审核
办结 办结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申请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1 申请 各镇街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各镇街 科员 各镇街民政科综合窗口
审核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1 审核 各镇街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各镇街 科员 各镇街民政科综合窗口
办结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1 办结 各镇街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各镇街 科员 各镇街民政科综合窗口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1: 咨询电话
回答: 0632-5595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