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1、人事档案在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存放、党员材料齐全,且工作单位在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才党委建立党组织的党员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获取渠道 |
示例样表 |
空白表格 |
中国共产党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由省外转入的需要提供本材料、由原组织填写) |
向原党组织申请,原党组织填写。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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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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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申请为申请人申请本项服务的意思表示,由其启动本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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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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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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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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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暂无办理流程
本事项无行使内容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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