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不含草原、林地)承包经营以及有关合同管理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宣传咨询服务


实施主体 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事项类型
服务对象 其他
行使层级 权限划分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运行系统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期限 2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跨县 办理形式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滕州市北辛中路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H328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2、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 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3、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工作由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省农业厅、省委农工办牵头实施。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获取渠道 示例样表 空白表格
咨询问题 申请人自备 必要  该事项为群众咨询事项,依群众咨询问题进行办理。群众咨询问题千差万别,无固定格式、内容、样表等,所以没有空表表格和示例样表。
本事项暂无办理流程
本事项无行使内容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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